注意事项: 丙烷是一种麻醉性气体,吸入后有轻度麻醉和刺激作用。人在10%浓度下仅有轻度头昏,无刺激症状,在1%浓度下无影响。吸入较高浓度的丙烷和丁烷的混合气可引起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流涎、血压轻度降低、脉缓、神经反射减弱,严重者出现麻醉状态,意识丧失。工作场所要通风,特别是低洼处,因为丙烷比空气重,易停留在低洼处而不易扩散。瓶装气体产品为高压充装气体,使用时应经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包装的气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方能继续使用。每瓶气体在使用到尾气时,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5MPa,-小不得低于0.25MPa余压,应将瓶阀关闭,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瓶装气体产品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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