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DBP、BBP、DIBP列入附录Ⅱ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Ⅱ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
新增的4种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是0.1%(1000ppm),与之前提出的4项优先评估物质不同的是删除了六溴环十二烷(HBCDD),增加了DIBP作为管控物质。新增了DIBP作为管控物质,是出于其后期可能会被用于替代DEHP、DBP以及BBP的考虑。电子企业需重点关注DIBP的存在情况。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批准和发布遵从该指令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相关规定应从2019年7月22日起实施。
从2021年7月22日起,对DEHP、BBP、DEP和DIBP的限制适用于医疗器械(包括体外医疗器械)和监测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测控制仪器);
关于实施日期的说明:
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所以(EU) 2015/863中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所有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
实验室提醒广大企业:
1.若主要市场还包含美国的电子企业,则需要重点关注该指令提出的DIBP,以及另外美国比较关注的DINP。
2.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主要作为增塑剂在电子电器产品中使用广泛,主要存在于电线电缆、塑料,油漆和油墨等各种材料中。建议广大企业及时调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的使用情况,确保产品符合ROHS2.0的最新要求,降低贸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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