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份,原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DA(The Info-communications Development Authority)和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MDA
原文如下:
The Info-communications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IDA) and the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DA)have been restructured to form the Info-communications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IMDA) and the Government Technology Agency (GovTech).
认证有如下更新:
1.
IMDA将会在系统上更新证书,但是针对变更前就已经取得的IDA证书没有影响。
从2016年10月1号开始,所有的邮件通讯及网站都转为IMDA,所有的证书也将由IMDA颁布。
2.
A.针对在2016年10月份变更以前,已经取得证书的所有产品,可以继续使用旧的 label。
B. 针对在2016年10月份变更以后,获取证书的所有产品,所使用的label必须要符合新IMDA的要求。
备注:
1、IDA:theInfo-communications
2、MDA:the
3、IMDA:theInfo-communications
4、GovTech:the
IDA认证
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DA, 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负责资讯通信管理法定的机构。iDA对电信产品的使用管理,主要是根据由iDA制定的技术规范,凡需要在新加坡出售或使用的电信设备均须申请iDA
新加坡IDA认证
进口前批准:
2010年4月15日之后,除下列被禁的电信设备或其他IDA规定的设备外,其他电信设备的进口前无须获得批准。
扫描接收器;
军用通信设备;
电话语音变化设备;
用于任何频段的无线电通信干扰设备;
用于890MHz - 915MHz到935MHz - 960MHz频段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如,无绳电话),但不包括蜂窝移动电话或其他管理机构批准的设备。
电信设备的进口程序:
进口商应确保进口设备符合相关IDA技术规范,如线路终端设备标准或无线电通讯设备标准。
若进口设备拟用于销售或租借,进口商应申请/注册合适的经销商许可证。
在销售或租借前应先在IDA注册产品。
除了被豁免的产品外,在新加坡运行无线电通讯设备也需要许可证。豁免产品名单见《电信(第33/34(1)(b)和(35)节的豁免)通告》。
经销商许可证:
经销商等级许可证(DC):允许持证人交易/销售已注册设备或根据《电信(经销商)法规》第1个计划表中规定的不要求获得批准的电信设备(如,电话、蜂窝识别设备、传真收发机等)。
经销商个体许可证(DI):允许持证人在交易/销售上述产品外,还可以交易/销售未注册的设备(仅用于出口) 。2010年4月15日起,DI许可证的有效期从1年延长到5年。
申请要求
设备注册计划:
(a) 更简化设备注册(Enhanced Simplified Equipment Registration ,ESER)(2007年实施)
(b) 简化设备注册(Simplified Equipment Registration ,SER )
(c) 通用设备注册(General Equipment Registration,GER)
认证申请:13480108853 Melo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