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软件企业认定烟台软件产品登记双软认证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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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的名称必须符合《北京软件产品名称规范》要求。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恒标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商标、专利、ISO认证、CE认证、版权登记、计算机软件着作权、评估、双软企业认定、高新企业认定、企业信用评级
我公司业务面向整个山东省:济南、德州、聊城、滨州、东营、淄博、莱芜、烟台、青岛、威海、日照、菏泽、济宁、临沂、泰安、潍坊、枣庄
一、双软认证申请材料:
1、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
2、软件评测报告
3、上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三份加盖财务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总人数在20人以下的须提供50%企业大专以上人员的学历复印件;如企业全部人员超过20人,列出企业人员名单一份(包括姓名、毕业学校、学历)
6、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帐页后一页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7、按要求提供软件销售复印件一套(3-4张)以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一、申请双软认证步骤
1、办理软件产品着作权证书——国家版权局办理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表
3、源代码(前后40页,不足80页则全部提供,)
4、用户手册或操作说明
另:名称要求:公司简介/商标名+功能+软件/系统+版本
2、办理软件产品检测报告——山东省软件测评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
1用户手册、
2测评委托书、
3用户安装程序
测评方式:
1刻录光盘、
2现场测评、
3远程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