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企业认定的标准和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企业上一年度年度的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研发人员与企业总人数之比不低于10%,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不低于35%。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 所需材料 具体内容
1.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
2.软件检测(软件产品登记的法定必经程序);
3.软件产品登记(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软件 销售前必须进行登记);
4.软件企业认证(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应当具备的资质)。
三、双软认定步骤及材料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
注: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统一在北京国家版权中心办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
1、填写申请表
2、提供著作权人身份证明(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说明文档放入Word文档中取前40页后40页。不足提供全部。
4、提供源代码放入Word文档中取前40页后40页。不足提供全部。
5、根据客户此软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切证明文件由我们专业人员准备,申请人只需盖章签字即可)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可办理3--35个工作日加急 )
(二)软件评测
1, 软件安装光盘
2. 软件测试委托书及软件功能列表。
时间:20个工作日
(三)双软认定在当地软件行业协会办理。
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3、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4、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5、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1、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