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讯息\廊坊市交通中心工程-钢结构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交通中心工程-钢结构检测项目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廊发改投资【2018】4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廊坊市交通中心工程钢结构进行检测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钢结构检测);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4、投标人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5、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6、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7、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实验室设置;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10、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1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两家)。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19至2020-06-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7-10 09:3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