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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桥梁、隧道、附属建筑物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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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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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桥梁、隧道、附属建筑物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841万元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20-655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桥梁、隧道、附属建筑物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桥梁、隧道、附属建筑物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全线长春站—长影世纪城站区间的桥梁、隧道、附属建筑物(含地面线、出入段线、车辆段)等的巡视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桥隧系统设备设施巡视、维修、养护(逐座、孔、片、面全部细致检修、养护,记录病害发生、发展、变化状态,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并实施),高架桥及墩台检修、养护,支座检修、养护,涵渠检修、养护,隧道检修、养护,框构检修、养护,U型槽检修、养护,声屏障检修、养护,护栏网检修、养护,沿线挡土墙检修、养护,沿线排水设施检修、养护,保护区巡查、监督,异物侵线处理,桥隧建筑物临时补修,应急抢险等。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全线长春站北站—车场站折返线(含岔线)区间的桥梁、隧道、附属建筑物等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桥隧设施巡视检修(逐座、孔、片、面全部细致检修,记录病害发生、发展、变化状态,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并实施),高架桥、拱桥、斜拉桥梁拱及墩台检修,支座检修,涵渠检修,隧道检修,框构检修,U型槽检修,声屏障检修,沿线挡土墙,沿线护栏网,沿线排水设施,保护区,异物侵线,桥隧建筑物临时补修等。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全线天工路车辆段—长春站北站区间的桥梁、隧道、附属建筑物(含出入段线)等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桥隧系统设备设施巡视、维修、养护(逐座、孔、片、面全部细致检修、养护,记录病害发生、发展、变化状态,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并实施),高架桥及墩台检修、养护,支座检修、养护,涵渠检修、养护,隧道检修、养护,框构检修、养护,U型槽检修、养护,声屏障检修、养护,护栏网检修、养护,沿线挡土墙检修、养护,沿线排水设施检修、养护,保护区巡查、监督,异物侵线处理,桥隧建筑物临时补修,应急抢险等。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工作要求》等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应急大型抢修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桥梁或隧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桥隧项目管理经验,需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年无连续亏损。(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3.5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2)资质证书;(3)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4)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 工 电话:132 6017 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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