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学校食堂合作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合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0061523E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金额-高限价:/
采购需求:学校已有两家餐饮公司,分别负责食堂一楼和二楼经营管理。现食堂三楼、四楼(约2240平方米/层)一起对外合作服务经营,学生每日就餐人数约8000人,在职教职工每日就餐人员约300人左右。供应商需负责学校食堂三楼、四楼的内部装饰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水电、消防、天然气、智能化,四楼楼顶防水等)、食堂供电电缆接入材料成本投入与施工等一切经营需要满足的设施和施备费用,并根据经营需要添置食堂相关餐饮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接受进口产品。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完整的第三方审计财务状况报告[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19年12月—2020年05月(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小微型企业价格10%扣除;
②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6%扣除;
③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6%扣除;
④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价格5%扣除;
⑤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
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有效的网页查询截图)。
③供应商在2017年01月01日—2020年01月01日经营时间内有发生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性罢餐、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
④供应商已在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合作经营学生食堂;
⑤供应商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受到红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⑥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6月22日至2020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5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相关资料:获取公开招标文件需提供联合体声明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被委托获取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公开招标文件获取后概不退还。
标书工本费(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0年07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现场勘查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方勘察现场。未参与勘察单位,因此所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勘察时间:2020年06月22日-2020年07月12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其它补充事宜
对公开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或质疑的,必须在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或者公开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联系人:陈 工 电话:132 6017 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