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吉林省天桥岭林业局森林管护指挥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T-2020-073-HW
招标人:吉林省天桥岭林业局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T-2020-073-HW
项目名称:吉林省天桥岭林业局森林管护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一标段201.9648万元;二标段146.4129万元
采购需求:一标段,通讯系统等;二标段,通讯系统、监控系统、视频整合等,其他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天桥岭镇,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1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度内任意一次缴费凭证);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11)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须是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本人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提供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提供在“吉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网站打印的电子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证明(提供承诺函);项目经理的安全考核证书或电子证书(电子证书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http://jy.jlsjsxxw.com:8071)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售价: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