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场站运营期保险服务(2020-202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ER-JT-FW/2020023G
招标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场站运营期保险服务(2020-2023),招标单位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场站运营期保险服务(2020-2023)
2.2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所辖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包含保险服务期内新建项目)
2.3 运营保险服务期限:保险期2020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31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险期内所有保单的理赔工作结束止。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辖场站运营期的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服务。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场站运营期保险服务(2020-2023)。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在项目所在自治区,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经保监会批准的分支机构。
3.3 投标人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省级以上(含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必须具有承保过5个风电场或光伏电站类似保险项目的保险服务,具有丰富的工程保险和理赔经验。
3.5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受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投标人所在地区保监局的停业整顿处罚并且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投诉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6 投标人上一年度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以经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达到200%以上。
3.7 投标人不得委托保险中介中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代理公司代理本项目保险业务。
3.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21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
4.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 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 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 票)等。
5. 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负责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投标人如需要了解现场情况,可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在勘察过程中,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担保)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10:30时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